[发明专利]电动银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96977.5 | 申请日: | 2007-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219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0 |
发明(设计)人: | 赵震洪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保税区新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1/56 | 分类号: | G03B21/56 |
代理公司: | 张家港市高松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春松 |
地址: | 215634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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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音箱功能大大方便使用的电动银幕,包括:外壳和安装在外壳内的银幕,在所述外壳的前面还设置有音箱。其优点是:这种结构的电动银幕,具备音箱功能,方便使用,美观大方,节约使用空间。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银幕 | ||
【主权项】:
1、电动银幕,包括:外壳(1)和安装在外壳内的银幕(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外壳(1)的前面还设置有音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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