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木材保护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710306593.4 | 申请日: | 2007-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9522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1 |
发明(设计)人: | 鲍滨福;马建义;张齐生;沈哲红;王品维;叶良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林学院 |
主分类号: | B27K3/52 | 分类号: | B27K3/52 |
代理公司: | 杭州浙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秉中 |
地址: | 311300***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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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木材保护处理方法,属于防腐、防霉、防虫处理方法技术领域。其特征在于包括:生物质气化焦油中加入NaOH或KOH,搅拌混合反应1-2小时制得A液;将喜树的叶子和果实粉碎到50-200目,与喜树原料重量5-20倍、浓度0.1-0.4%的NaOH或KOH水溶液混合,搅拌均匀,使用超声波细胞破碎,反应4-8小时,浆液过滤浓缩制得B液;待处理木材用稀释20-100倍后的A液或B液进行浸渍处理;经上述浸渍处理的木材再使用浓度1-10%的酸液进行酸化浸渍处理。上述一种木材保护处理方法,具有防腐、防霉、防虫作用,不含对人畜有害的重金属,对人安全,不污染环境,且制造成本低。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木材 保护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木材保护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1)生物质气化焦油中加入NaOH或KOH,搅拌混合,反应1-2小时,反应混合物加水稀释制得A液,反应原料和水的重量比为:生物质气化焦油∶NaOH∶H2O为1∶0.1-0.2∶0.1-0.3,生物质气化焦油∶KOH∶H2O为1∶0.2-0.3∶0.2-0.4,所述的生物质气化焦油为竹焦油、木焦油或草焦油;2)将喜树的叶子和果实,用粉碎机粉碎到50-200目,与喜树原料重量5-20倍、浓度0.1-0.4%的NaOH或KOH水溶液混合,搅拌均匀,使用超声波细胞破碎,反应4-8小时,制得浆液,浆液过滤后滤液经减压蒸馏浓缩至原始滤液重量的10-20%,制得B液;3)待处理木材用稀释20-100倍后的A液或B液进行浸渍处理,处理时间为:2-8小时,优选3-5小时;4)经上述浸渍处理的木材再使用浓度1-10%的酸液进行酸化浸渍处理,处理时间为2-8小时,优选3-5小时,所述的酸液为盐酸、硫酸、硝酸、醋酸、竹醋液、木醋液、硼酸、酒石酸或柠檬酸的稀释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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