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电子证据保全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07651.9 | 申请日: | 2007-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6364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21 |
发明(设计)人: | 许元进;林华斌;杨小焰;吴慧明;余侃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00 | 分类号: | H04L12/00;H04L12/66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翁素华 |
地址: | 350000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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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新型电子证据保全装置,包括客户机、证据网关,以及集中证据存储装置,客户机连接证据网关,再通过互联网或专用网连接到集中证据存储装置。所述集中证据存储装置由WEB应用服务器、证据管理服务器及存储服务器相互连接组成,其中WEB应用服务器与证据网关通过网络连接。本实用新型电子证据保全装置的优点在于:解决广大互联网用户的电子证据保存需求,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的证据保存方式,使得互联网用户在遭受网络欺诈、网络侵权时候能及时保存证据,为以后的举证提供有效的依据,保证互联网持续有效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电子 证据 保全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新型电子证据保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客户机、证据网关,以及集中证据存储装置,客户机连接证据网关,再通过互联网或专用网连接到集中证据存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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