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光源的口腔器械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26480.4 | 申请日: | 2007-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2380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1 |
发明(设计)人: | 岳泉;隋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岳泉 |
主分类号: | A61B1/247 | 分类号: | A61B1/247;A61B1/253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桂存 |
地址: | 250014山东省济南***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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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使用方便的带光源的口腔器械,具体为口腔镜、喉镜和压舌片。本实用新型的带光源的口腔器械,是一种口腔镜,所述的口腔镜是由口腔镜镜头和光源棒两部分组成;光源棒带有电池和发光灯,口腔镜的端部带有反光镜片,发光灯与反光镜片对齐。本实用新型的带光源的口腔器械,由于口腔器械是对开式两段结构,可以方便地将其放置在口腔器械盒内,卫生安全,方便携带。由于本实用新型的口腔器械带有光源,可以始终对准发光镜片或病变部位,医生进行检查、治疗时,不需要对外部光线进行调节,使用非常方便。 | ||
搜索关键词: | 光源 口腔 器械 | ||
【主权项】:
1. 一种带光源的口腔器械,是一种口腔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口腔镜是由口腔镜镜头和光源棒两部分组成;光源棒带有电池和发光灯,口腔镜的端部带有反光镜片,发光灯与反光镜片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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