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动机发电机玩具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57526.9 | 申请日: | 2007-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0516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7 |
发明(设计)人: | 廖庆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廖庆和 |
主分类号: | A63H33/00 | 分类号: | A63H33/00;G09B25/02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梁永宏 |
地址: | 523220广东省东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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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玩具技术领域,特指一种电动机发电机玩具,它包括底座、转子、定子、接线端子和马达,底座上成型有主凹槽、中凹槽和副凹槽,主凹槽内设置有主传动齿轮组,中凹槽内设置有中传动齿轮组,副凹槽内设置有副传动齿轮组;本实用新型结合了发电机的发电原理,模仿发电机的构造,将发电机制造成一种儿童智力玩具,集儿童教育和游戏为一体,既能够让儿童充分地了解发电机的发电原理,又能够激发儿童的创造性、开发儿童的智力。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机 发电机 玩具 | ||
【主权项】:
1. 一种电动机发电机玩具,它包括底座(1)、转子(2)、定子(3)、接线端子(4),其特征在于:底座(1)上成型有主凹槽(5)、中凹槽(6)和副凹槽(7),主凹槽(5)内设置有主传动齿轮组(51),中凹槽(6)内设置有中传动齿轮组(61),副凹槽(7)内设置有副传动齿轮组(71);主传动齿轮组(51)包括第一小传动齿轮(511)和第一大传动齿轮(512),第一小传动齿轮(511)和第一大传动齿轮(512)啮合,第一小传动齿轮(511)转动轴的一端穿过主凹槽(5)的一侧与马达(8)连接;中传动齿轮组(61)包括第二小传动齿轮(611)和第二大传动齿轮(612),第二小传动齿轮(611)和第二大传动齿轮(612)啮合;副传动齿轮组(71)包括第三小传动齿轮(711)、第三中传动齿轮(712)和第三大传动齿轮(713),第三小传动齿轮(711)、第三中传动齿轮(712)和第三大传动齿轮(713)依次互相啮合,第三小传动齿轮(711)转动轴的一端穿过副凹槽(7)的一侧与转子(2)连接;第一大传动齿轮(512)与第二小传动齿轮(611)为同轴连接,第二大传动齿轮(612)与第三大传动齿轮(713)为同轴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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