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录制地面数字电视节目功能的影音播放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75832.5 | 申请日: | 2007-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1877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7 |
发明(设计)人: | 刘征;戴梦良;顾振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H04N5/76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屈蘅;李时云 |
地址: | 200233***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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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录制地面数字电视节目功能的影音播放装置,其包括影音播放模块、用于存储影音数据的存储模块、用于将存储模块中所存储的影音数据解码并处理为可直接在影音播放模块上播放的解码驱动模块、及通过地面数字电视网络以接收服务器传送的地面数字电视节目的接收模块。通过所述影音播放装置可实现影音数据自动实时更新,提高效率,并节约人力成本。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录制 地面 数字 电视节目 功能 影音 播放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录制地面数字电视节目功能的影音播放装置,其通过地面数字电视网络连接至提供地面数字电视节目的服务器,该影音播放装置包括存储模块、与上述存储模块电气相连的解码驱动模块及与上述解码驱动模块电气相连的影音播放模块,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与上述存储模块及解码驱动模块电气相连的接收模块,该接收模块通过地面数字电视网络连接且接收该服务器传送的地面数字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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