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设有保险机构的斜打式打火机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11070.X | 申请日: | 2007-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5957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14 |
发明(设计)人: | 胡直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Q2/00 | 分类号: | F23Q2/00;F23Q2/34 |
代理公司: |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戴晓翔 |
地址: | 315300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设有保险机构的斜打式打火机。现常用的斜打式打火机大多没装保险装置,在扳动揿手时不受限制,无意误操作、孩童玩耍或有硬物体意外碰击揿手时,极易点燃易燃气体,伤害孩童甚至危及公共安全。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在于与压电同一侧的壳体内壁上设有轴向设置的保险固定柱,揿手上开有一槽孔,其内装有一推键,该推键的上部置于揿手表面,推键与揿手间设有一复位弹簧,常态下,推键的下部露于揿手底部外,扳动揿手时,推键的下部抵触在保险固定柱上;点火时,在外力推动下,推键的下部置于槽孔内,其脱离保险固定柱。本实用新型阻止揿手被完全打开,防止了误操作及避免儿童玩耍打火机引起火灾或意外事故,提高了打火机的安全性能。 | ||
搜索关键词: | 设有 保险机构 斜打式 打火机 | ||
【主权项】:
1.设有保险机构的斜打式打火机,包括壳体(1)、置于壳体内的压电(2)和防风罩(3)、盖在壳体上的揿手(4),揿手(4)的中部装有一连杆(5),连杆(5)的中部抵触在压电(2)上,连杆(5)的下部轴接在壳体内壁上,其特征在于与压电同一侧的壳体内壁上设有轴向设置的保险固定柱(6),揿手(4)上开有一槽孔(7),其内装有一推键(8),该推键(8)的上部置于揿手表面,推键与揿手间设有一复位弹簧(9),常态下,推键(8)的下部露于揿手底部外,扳动揿手时,推键(8)的下部抵触在保险固定柱(6)上;在外力推动下,推键(8)的下部置于槽孔(7)内,其脱离保险固定柱(6)。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720111070.X/,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梅花型节能灯
- 下一篇:一种用于安装微缆的通信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