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眼镜式虚拟显示的数字电视接收装置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720118858.3 申请日: 2007-03-08
公开(公告)号: CN201114417Y 公开(公告)日: 2008-09-10
发明(设计)人: 刘美鸿 申请(专利权)人: 刘美鸿
主分类号: H04N5/44 分类号: H04N5/44;H04N5/63;G09G5/00;G02B27/01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32420*** 国省代码: 浙江;33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实用新型属于无线数字电视接收装置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以随身携带的数字电视接收装置接收数字电视信号,并通过眼镜式的虚拟显示装置进行放大显示画面,从而实现随身观看大屏幕电视机的功能。一种眼镜式虚拟显示的数字电视接收装置,便携式的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和眼镜式虚拟显示器组成。本实用新型可以提供一种通过可以随身携带的数字电视接收装置接收数字电视信号,并通过眼镜式的虚拟显示装置进行放大显示画面,从而实现随身移动观看大屏幕电视,同时功耗又极低的数字电视接收装置。
搜索关键词: 一种 眼镜 虚拟 显示 数字 电视接收 装置
【主权项】:
1. 一种眼镜式虚拟显示的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便携式的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和眼镜式虚拟显示器组成,眼镜显示器由眼镜式的框架部分,该框架主要构件为镜框和用于在耳部挂戴的眼镜腿、以及设置在上述的框架上透镜架和用于支撑的鼻架构成,设置在上述的框架上的两组光学透镜组,设置在该光学透镜组下方的微晶显示屏及显示驱动接口,所述的接收装置为设置在外壳中的由调谐器、解调器、解码器、微处理器(MCU)、音视频接口电路、电源管理电路组成的进行信号接受和转换的装置。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美鸿,未经刘美鸿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720118858.3/,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专利文献下载

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3、专利数据每周两次同步更新,支持Adobe PDF格式;

4、内容包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流程工艺图技术构造图

5、已全新升级为极速版,下载速度显著提升!欢迎使用!

请您登陆后,进行下载,点击【登陆】 【注册】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