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90°合院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21811.2 | 申请日: | 2007-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8071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02 |
发明(设计)人: | 张华纲;严迅奇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李严建筑师事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伟刚 |
地址: | 518048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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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低密度住宅,为克服低密度住宅通风采光与私密性难以兼顾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构造一种90°合院,包括露台、庭院、楼梯、通道、阳台及功能间,合院的每一层是九宫格构型,每一层的中中格与后中格设置成从第一层向上贯通外界的中间庭院,使合院可进行前后纵向通风采光,也可通过中间庭院进行上下垂直通风采光;对其他的单元格也进行策略性地挑空,设置成内阳台或露台,使每层都具有一个或两个朝向不同的露台,使居住者能最大程度地与自然相互的交流,增加住宅的宜居性。 | ||
搜索关键词: | 90 | ||
【主权项】:
1.一种90°合院,包括客厅、餐厅、卧室、厨房、洗手间、露台、庭院、阳台等功能区域和连接各功能区域的楼梯、通道,其特征在于,该90°合院各层为九宫格结构,各层的中中格设置成从第一层向上贯通至外界的中间庭院(100),各层功能区域围绕所述中间庭院设置,各层中左格的前半格设置为各层的楼梯间(101、201、301),各层的各格在所述中间庭院相邻的一侧设有连接各功能区域的通道(102、202、302);第一层,所述九宫格的前右格设置为两层楼高的入户花园(103),中右格设置为向上与外界贯通的庭院(104),所述庭院(104)与中间庭院(100)贯通,后左格设置为两层楼高的大客厅(107);第二层,所述九宫格的中左格设置为两层楼高的露台(205);第三层,所述九宫格的前右格设置为露台(303),后右格也设置为露台(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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