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然能源供电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48722.7 | 申请日: | 2007-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5451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30 |
发明(设计)人: | 林山城;林赐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传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7/34 | 分类号: | H02J7/34;H02J7/35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鲁兵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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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自然能源供电器,在一第一变流电路及一第二变流电路之间接通一整流电路,且整流电路及第二变流电路各自与至少一蓄电池相接通,同时第一变流电路与一自然能源发电器相接通;据此,第一变流电路能接受自然能源发电器提供的直流电并转换成交流电输出至整流电路,以转换成直流电输出,且蓄电池能储存整流电路提供的直流电,并提供直流电输出至第二变流电路,同时第二变流电路能接受整流电路或蓄电池提供直流电并转换成交流电输出,进而能将自然能源供电器提供的直流电转换成直流或交流电输出。 | ||
搜索关键词: | 自然 能源 电器 | ||
【主权项】:
1.一种自然能源供电器,其特征在于,主要包含:一第一变流电路,与一产生直流电的自然能源发电器相接通,接受自然能源发电器提供直流电并转换成交流电输出;一整流电路,与第一变流电路相接通,接受第一变流电路提供交流电并转换成直流电输出,以提供直流电源;至少一蓄电池,与整流电路相接通,储存整流电路提供的直流电,并提供直流电输出,以提供直流电源;及一第二变流电路,与整流电路及蓄电池相接通,接受整流电路或蓄电池提供的直流电并转换成交流电输出,以提供交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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