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化妆品容器发光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52252.1 | 申请日: | 2007-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5784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14 |
发明(设计)人: | 赖宗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赖宗伦 |
主分类号: | A45D34/00 | 分类号: | A45D34/00;A45D34/04;A45D33/3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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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一种化妆品容器发光结构,包含一瓶体,瓶体的开口锁接一柱状的瓶盖,瓶盖相对瓶体的一端设一刷毛,并有发光体埋设在瓶盖相对瓶体的端部,该发光体的正负电极是连至瓶盖的后端,该瓶盖的后端锁接一控制钮,该控制钮内容设有电池,该电池的正负电极是设在控制钮邻接该瓶盖的端面,使旋紧该控制钮时可与该发光体的正负电极形成导通,该发光体可产生亮光,便于使用者化妆照明用途。 | ||
搜索关键词: | 化妆品 容器 发光 结构 | ||
【主权项】:
1.一种化妆品容器发光结构,包含:一瓶盖(20),该瓶盖(20)是组接在一瓶体(10)的开口,该瓶盖(20)相对该瓶体(10)的端部埋设有至少一发光体(30),其特征在于:该发光体(30)的正负电极(31)是连至该瓶盖(20)的后端面;一控制钮(40),该控制钮(40)是组接在该瓶盖(20)的后端,该控制钮(40)内部容设有至少一电池(41),该电池(41)的正负电极(42)是连接在该控制钮(40)相邻该瓶盖(20)的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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