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有灭烟器的烟灰缸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82570.2 | 申请日: | 2007-10-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9118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伍爱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汪祥卫;伍爱明 |
主分类号: | A24F19/14 | 分类号: | A24F19/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5000浙江省温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有灭烟器的烟灰缸,包括烟缸体、灭烟器、支柱、底盘,烟缸体为一个凹形的容器,其特征是:烟缸体凹形的底部向下设有一个孔,孔壁上设有内螺纹,灭烟器从上往下设置有至少一个灭烟孔,灭烟器的下端设有螺杆,螺杆上的外螺纹和孔壁上的内螺纹相匹配,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且能迅速地熄灭烟头。 | ||
搜索关键词: | 有灭烟器 烟灰缸 | ||
【主权项】:
1.一种有灭烟器的烟灰缸,包括烟缸体、灭烟器、支柱、底盘,烟缸体为一个凹形的容器,其特征是:烟缸体凹形的底部向下设有一个孔,孔壁上设有内螺纹,灭烟器从上往下设置有至少一个灭烟孔,灭烟器的下端设有螺杆,螺杆上的外螺纹和孔壁上的内螺纹相匹配。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汪祥卫;伍爱明,未经汪祥卫;伍爱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720182570.2/,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氧气球阀
- 下一篇:LED灯两用灯罩主体机构及其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