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有喷泉的灯具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96134.0 | 申请日: | 2007-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5247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19 |
发明(设计)人: | 夏早政 | 申请(专利权)人: | 通山县欧罗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6/00 | 分类号: | F21S6/00;F21V21/06;F21V33/00;F21W121/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维邦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金 |
地址: | 437000湖北省***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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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带有喷泉的灯具,包括灯座、灯杆、设于灯杆顶端的发光体及灯罩,所述灯座为内装有水的盒体,所述盒体内设有水泵,所述水泵出水端与一贯穿所述灯座顶板的出水管的底端相连通,所述灯座顶板上还设有回流入水口。本实用新型使台灯或落地灯具不但可以用于照明,极富观赏性,还可以增加居室内的空气湿度,改善环境。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喷泉 灯具 | ||
【主权项】:
1、一种带有喷泉的灯具,包括灯座、灯杆、设于灯杆顶端的发光体及灯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座为内装有水的盒体,所述盒体内设有水泵,所述水泵出水端与一贯穿所述灯座顶板的出水管的底端相连通,所述灯座顶板上还设有回流入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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