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无效
申请号: | 200720201597.1 | 申请日: | 2007-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4121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9 |
发明(设计)人: | 王治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治国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丽岩;唐晓丽 |
地址: | 100010北京市东城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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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为现浇混凝土结构,顶层单套住宅为跃层,顶层住宅跃下层有通往顶层住宅跃上层的室内楼梯,上述室内楼梯的上端不是在顶层住宅跃下层的正上方,而是向斜上方延伸至顶层住宅跃上层,顶层住宅跃上层与顶层住宅跃下层左右或右左交错设置,即顶层住宅跃上层的楼地板不是顶层住宅跃下层的楼顶板,顶层住宅跃上层在与顶层住宅跃下层同层相邻的次顶层邻居住宅的上层,顶层住宅跃下层的上面有屋顶露台,该屋顶露台归顶层住宅一户所有和使用,楼顶呈凸凹交错形状。解决顶层独户使用大屋顶露台的问题,化解了邻里相互干扰的矛盾,提高了住宅品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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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1.一种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楼,为现浇混凝土结构,顶层住宅为跃层,顶层住宅跃下层(3)有通往顶层住宅跃上层(4)的室内楼梯(11),其特征在于:上述室内楼梯(11)的上端不是在顶层住宅跃下层(3)的正上方,而是向斜上方延伸至顶层住宅跃上层(4),顶层住宅跃上层(4)与顶层住宅跃下层(3)左右或右左交错设置,即顶层住宅跃上层(4)的楼地板不是顶层住宅跃下层(3)的楼顶板,顶层住宅跃上层(4)在与顶层住宅跃下层(3)同层相邻的次顶层邻居住宅(7)的上层,顶层住宅跃下层的上面有屋顶露台(1),该屋顶露台(1)归顶层住宅一户所有和使用,楼顶呈凸凹交错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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