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芳香族胺衍生物及使用其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07606.6 | 申请日: | 2007-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9512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25 |
发明(设计)人: | 舟桥正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出光兴产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7C211/61 | 分类号: | C07C211/61;C09K11/06;H01L51/5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贵亮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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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使用了在通式(I)表示的芳香族胺衍生物以及在阴极和阳极之间夹持有至少含有发光层的由一层或多个层构成的有机薄膜层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中,作为单独的成分或混合物的成分含有所述芳香族胺衍生物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从而得到寿命长、高发光效率且色纯度高的蓝色发光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及实现其的芳香族胺衍生物(通式中,R1~R10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烷基、芳基、芳烷基、环烷基、烷氧基、芳氧基、芳氨基、烷氨基、甲硅烷基、或者杂环基,Ar1~Ar4分别独立地表示烷基、芳基、芳烷基、环烷基、或者杂环基)。 | ||
搜索关键词: | 芳香族 衍生物 使用 有机 电致发光 元件 | ||
【主权项】:
1. 由下述通式(I)表示的芳香族胺衍生物,式中,R1~R10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1~50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碳原子数为5~50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碳原子数为6~50的芳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碳原子数为5~50的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1~50的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碳原子数为5~50的芳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碳原子数为5~50的芳氨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1~20的烷氨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1~20的甲硅烷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碳原子数为5~50的杂环基,Ar1~Ar4分别独立地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1~50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碳原子数为5~50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碳原子数为6~50的芳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5~50的环烷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碳原子数为5~50的杂环基,Ar1~Ar4为芳基时,Ar1与Ar2、Ar3与Ar4可以分别连结形成饱和或不饱和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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