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UV-磷光体的放电灯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13330.2 | 申请日: | 2007-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2137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29 |
发明(设计)人: | T·朱斯特尔;P·休帕茨;D·U·韦彻特;T·拉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1/77 | 分类号: | C09K11/77;H01J61/4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 铁;谭祐祥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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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具有气体放电管的放电灯,该气体放电管包含具有维持放电组合物的气体填充物,至少部分的所述放电管的壁具有发光材料,该发光材料包含作为第一UV-磷光体的式La1-xMgAl11O19:Lnx的镧系元素活化的镧镁铝酸盐,其中所述镧系元素Ln选自Ce(III)、Pr(III)、Nd(III)和Gd(III),且0.001≤x≤0.5,该放电灯进一步具有产生和维持气体放电的装置。如果其包含钆作为活化剂,则此类灯对于窄带UV-B光疗尤其有用。本发明也涉及式La1-xMgAl11O19:Lnx的镧系元素活化的镧镁铝酸盐形式的UV-磷光体,其中所述镧系金属Ln选自Ce(III)、Pr(III),Nd(III)和Gd(III),且0.001≤x≤0.5。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uv 磷光体 电灯 | ||
【主权项】:
1. 具有气体放电管的放电灯,该气体放电管包含具有维持放电组合物的气体填充物,至少部分的所述放电管的壁具有发光材料,该发光材料包含作为第一UV-磷光体的式La1-xMgAl11O19:Lnx的镧系元素活化的镧镁铝酸盐,其中所述镧系元素Ln选自Ce(III)、Pr(III)、Nd(III)和Gd(III),且0.001≤x≤0.5,该放电灯进一步具有产生和维持气体放电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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