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家具件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17752.7 | 申请日: | 2007-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9501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9 |
发明(设计)人: | B·施米茨;C·普利卡特;C·崔克;R·崔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赫尔曼米勒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C1/024 | 分类号: | A47C1/02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谭佐晞;曹 若 |
地址: | 美国密***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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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支架结构(1),例如一种家具(1),尤其是一种用于坐或躺的家具,例如椅子(3)、扶手椅、凳子、床或沙发。该家具(1)的座位(7)由一弹性机构(SM)支撑,该弹性机构(SM)可依使用者作用于座位(7)上的重力来设定。 | ||
搜索关键词: | 家具 | ||
【主权项】:
1.一种支架结构(1),具有一基部(C),至少一座位(7)铰接于该基部(C)上,该座位(7)包括一座部(13)及一靠背部(14),该座位(7)绕至少一旋转轴(16)的倾斜运动由作用于该座位(7)与该基部(C)之间的至少一弹性机构(SM)所支持,该弹性机构(SM)包括一杆臂(51)及一支承体(25),该支承体(25)可由一静止位置(S1)移动至不同的工作位置(S2、S3);当该座位(7)空载时,该支承体(25)处于静止位置(S1);当以垂直坐位(P1)落座的使用者(P)以重力(40、40a)使该座位(7)被加载时,该支承体(25)处于其中一工作位置(S2、S3):当使用者(P)以垂直坐位(P1)坐于座位(7)上时,该支承体(25)可在其静止位置(S1)与其中一工作位置(S2、S3)之间自由移动而不受可由杆臂(51)产生的一接合力(LF)的影响;当使用者(P)倚靠于靠背部(14)而从其垂直坐位(P1)转换为一后倾坐位(P2)时,该杆臂(51)通过接合力(LF)与该支承体(25)相接合;该弹性机构(SM)作用于座位(7)上的一反作用力(R2)通过支承体(25)的工作位置(S2、S3)而适应于使用者(P)的重力(40、4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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