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板状玻璃层叠结构体及多层板状玻璃层叠结构体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34312.2 | 申请日: | 2007-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167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26 |
发明(设计)人: | 青木重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3C27/12 | 分类号: | C03C27/1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贵亮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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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耐贯通性(防弹性)、防止犯罪性、耐热冲击以及透光性或气密性优越的板状玻璃层叠结构体。板状玻璃层叠结构体(10)是由板厚小于1mm的至少三张以上的板状玻璃相互之间隔着中间层层叠而形成的板状玻璃层叠结构体,其中,当在具有板状玻璃(20)的透光面的最大外形尺寸的50%的长度并与该最大外形尺寸的方向平行且以该透光面的面心为中点的假想直线上,设定包含该假想直线的中点的长度20mm的中央部、和从该假想直线的两端开始长度分别为20mm的两端部时,对于该中央部和两端部而言,隔着所述中间层而对置的所述板状玻璃之间的间隔H的最大变化量ΔHmax为0μm<ΔHmax<200μm。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层叠 结构 多层 | ||
【主权项】:
1.一种板状玻璃层叠结构体,其特征在于,其是由板厚小于1mm的至少三张以上的板状玻璃相互之间隔着中间层层叠而形成的,其中,当在具有所述板状玻璃的透光面的最大外形尺寸的50%的长度并与该最大外形尺寸的方向平行且以该透光面的面心为中点的假想直线上,设定包含该假想直线的中点的长度20mm的中央部、和从该假想直线的两端开始长度分别为20mm的两端部时,对于该中央部和两端部而言,隔着所述中间层而对置的所述板状玻璃之间的间隔H的最大变化量ΔHmax为0μm<ΔHmax<20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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