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健身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09576.9 | 申请日: | 2008-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3424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06 |
发明(设计)人: | H·屈伊瓦拉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克塞尔健身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22/04 | 分类号: | A63B22/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苏娟;杨黎峰 |
地址: | 荷兰阿***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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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健身装置,其包括框架、右前支架和左前支架,框架由支承平面支承,曲柄机构支承在框架上且具有右踏板和左踏板以及脚凳,脚凳由右踏板和左踏板支承并能沿踏板方向运动,每个前支架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并通过第一端部分别与右踏板和左踏板可转动地连接,且都通过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之间的区域与框架可转动地连接,实现脚凳的椭圆运动轨迹,健身装置还包括右带和左带以及右杆和左杆,右带和左带分别与右踏板和左踏板相连且围绕滑轮循环转动,右杆和左杆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右脚凳连接到右带,左脚凳连接到左带,右杆的第一端部连接到右带,右杆的第二端部枢接到框架,左杆的第一端部连接到左带,左杆的第二端部枢接到框架。 | ||
搜索关键词: | 健身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健身装置,其包括框架(1)、右前支架和左前支架(6),所述框架(1)由支承平面支承,曲柄机构(3)支承在所述框架(1)上并且具有右踏板和左踏板(4)以及脚凳(5),所述脚凳(5)由右踏板和左踏板(4)支承并能沿踏板方向运动,每个前支架(6)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其中右前支架和左前支架(6)通过其第一端部分别与右踏板和左踏板(4)可转动地连接,并且所述两个前支架(6)都通过其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之间的区域与框架(1)可转动地连接,从而实现脚凳的椭圆运动轨迹,其中所述健身装置还包括右带和左带(8)以及右杆和左杆(11),所述右带和左带(8)分别与右踏板和左踏板(4)相连并且围绕滑轮(9、10)作循环转动,所述右杆和左杆(11)都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其中所述右脚凳(5)连接到所述右带(8),所述左脚凳连接到所述左带,并且所述右杆(11)的第一端部连接到所述右带(8),所述左杆的第一端部连接到所述左带,其特征在于:所述右杆(11)的第二端部和所述左杆的第二端部枢接到所述框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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