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地面钻井一井三用的瓦斯治理方法及地面钻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19549.X | 申请日: | 2008-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4071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13 |
发明(设计)人: | 李伟;陈家祥;刘华民;吴建国;宋庆尧 | 申请(专利权)人: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F7/00 | 分类号: | E21F7/00;E21C41/16 |
代理公司: | 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何梅生 |
地址: | 23500***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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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地面钻井一井三用的瓦斯治理方法及地面钻井,其特征是在地面利用同一个地面钻井按以下阶段进行瓦斯抽采;首先超前于煤炭开采,设置压裂井形式的地面钻井,以压裂法在煤层中形成人工裂缝和产气通道,利用瓦斯自然释放的正压进行瓦斯收集,消除下煤组的煤与瓦斯突出;其次开采下煤组,下煤组开采时对上煤组和中组煤造成采动卸压及应力释放,利用同一个地面钻井,以负压的方式抽采处于弯曲下沉带内上煤组和中煤组中的瓦斯;最后,开采上煤组和中煤组的同时,再次利用所述同一个地面钻井负压抽采中煤组或上煤组本层工作面开采时的采空区瓦斯。本发明方法瓦斯抽采率高,费效比好,抽采瓦斯浓度高。 | ||
搜索关键词: | 地面 钻井 一井三用 瓦斯 治理 方法 | ||
【主权项】:
1、地面钻井一井三用的瓦斯治理方法,其特征是在地面利用同一个地面钻井(1)按以下阶段进行瓦斯抽采;第一阶段:超前于煤炭开采,设置压裂井形式的地面钻井(1),以压裂法在煤层中形成人工裂缝和产气通道,利用瓦斯自然释放的正压进行瓦斯收集,消除下煤组(2)的煤与瓦斯突出性;第二阶段:开采下煤组(2),下煤组(2)开采时对上煤组(4)和中组煤(3)造成采动卸压及应力释放,利用同一个地面钻井(1),以负压的方式抽采处于弯曲下沉带内上煤组(4)和中煤组(3)中的瓦斯;第三阶段:开采上煤组(4)和中煤组(3)的同时,再次利用所述同一个地面钻井(1)负压抽采中煤组(3)或上煤组(4)本层工作面开采时的采空区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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