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瘦煤参与的炼焦配煤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48104.4 | 申请日: | 2008-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408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9 |
发明(设计)人: | 薛改凤;傅连春;陈鹏;项茹;魏松波;谢传斌;张前香;刘尚超;宋子逵;张雪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B57/04 | 分类号: | C10B57/04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钟锋 |
地址: | 43008***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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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瘦煤参与的炼焦配煤方法,它包括将各单种炼焦煤混配的步骤;单种炼焦煤包括瘦煤;瘦煤的镜质组反射率Rmax<1.35%的特定区间比例>45%,瘦煤占配煤总重量的16-20%;或,瘦煤的镜质组反射率Rmax在1.35%-1.70%的特定区间比例>65%,瘦煤占配煤总重量的13-15%;或,瘦煤的镜质组反射率Rmax>1.70%的特定区间比例>70%,瘦煤占配煤总重量的8-12%。本发明方法可在稳定焦炭质量的前提下,对国标分类中的瘦煤实现定量化的最大限度的合理配用,降低配煤成本。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参与 炼焦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瘦煤参与的炼焦配煤方法,它包括将各单种炼焦煤混配的步骤;单种炼焦煤至少包括焦煤、1/3焦煤、瘦煤;其特征在于:上述单种炼焦煤的配比为:焦煤:占配煤总重量的35-45%;1/3焦煤:占配煤总重量的25-50%;瘦煤:瘦煤的镜质组反射率Rmax<1.35%的特定区间比例>45%,瘦煤占配煤总重量的16-20%;或,瘦煤的镜质组反射率Rmax在1.35%-1.70%的特定区间比例>65%,瘦煤占配煤总重量的13-15%;或,瘦煤的镜质组反射率Rmax>1.70%的特定区间比例>70%,瘦煤占配煤总重量的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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