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袋装口含型烟草制品有效
申请号: | 200810049346.5 | 申请日: | 2008-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5402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03 |
发明(设计)人: | 宗永立;谢剑平;孙世豪;钱发成;张建勋;王月霞;李炎强;杨春强;宋瑜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24B15/10 | 分类号: | A24B15/10;B65D85/00;B65D30/10;B65D30/02 |
代理公司: | 郑州中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姜振东 |
地址: | 450001河南省郑***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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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袋装口含型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包装袋和装入袋中的潮湿烟草粉粒,其中潮湿烟草粉粒主要由以下原料按重量比组成:烤烟25%-70%,水20%-60%,食用盐0.8%-5%,碳酸钠0.7%-5%,丙二醇0.5%-8%,薄荷脑0.002%-1%。本发明的优点在于:使用方便,使用时不会有碎渣流落到口中,同时也不产生烟雾,危害他人,也不会使消费者产生痰,减少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弥补了现有嚼烟类口腔类烟草制品的不足,同时又能提供给烟草消费者与传统卷烟和嚼烟类产品类似的满足感。 | ||
搜索关键词: | 袋装 口含型 烟草 制品 | ||
【主权项】:
1、一种袋装口含型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包装袋和袋中的潮湿烟草粉粒,其中潮湿烟草粉粒主要由以下原料按重量比组成:烤烟25%-70%,水20%-60%,食用盐0.8%-5%,碳酸钠0.7%-5%,丙二醇0.5%-8%,薄荷脑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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