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葫芦的焚烧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56819.4 | 申请日: | 2008-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2095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16 |
发明(设计)人: | 周岩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F23G7/02 | 分类号: | F23G7/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44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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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水葫芦的焚烧处理方法,属于环保工程中的生物质焚烧技术领域。主要包含以下步骤:先把新采收的水葫芦送入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的水葫芦送入离心甩干机进行甩干,然后送入干燥机进行干燥,干燥后的水葫芦的含水率在60%~70%;干燥后的水葫芦掺入辅助燃料煤与处理的新采收的水葫芦的质量比为5%~10%,形成混合燃料;最后混合燃料送入焚烧炉中进行焚烧。在本发明中,干燥水葫芦的热源来自焚烧炉产生的热烟气的热量,实现了热量的循环利用;辅助燃料煤的添加比例很低,为水葫芦的大量、快速、集约化最终处理提供了一种方法。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葫芦 焚烧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水葫芦的焚烧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含以下步骤:步骤1,先把新采收的水葫芦送入破碎机进行破碎;步骤2,将破碎后的水葫芦送入离心甩干机进行甩干;步骤3,甩干后的水葫芦随之送入干燥机进行干燥,干燥后的水葫芦的含水率在60%~70%;步骤4,在干燥后的水葫芦中,掺入辅助燃料煤,其质量与处理的新采收的水葫芦的质量比为5%~10%,形成混合燃料;步骤5,将混合燃料送入焚烧炉中进行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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