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含植醋液的农药解毒剂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61502.X | 申请日: | 2008-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6381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7 |
发明(设计)人: | 马建义;童森淼;鲍滨福;张齐生;王品维;沈哲红;叶良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林学院 |
主分类号: | A01N25/32 | 分类号: | A01N25/32;A01N65/00 |
代理公司: | 杭州浙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秉中 |
地址: | 311300***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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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含植醋液的农药解毒剂,属于农药技术领域。其特征在于含有植醋液60-90%,农药助剂2-15%,大量元素5-15%,微量元素1-5%,螯合剂3-10%,所述的植醋液为竹醋液、木醋液或草醋液。上述一种含植醋液的农药解毒剂,在使用农药后发现对非靶标的作物产生药害时使用,用于减轻或消除药害,效果明显且速度快,一般只需要3-7天就可消除药害。其使用方法简单,用量低,效果好,且生产成本低,低毒,无长期残留,对环境安全,对作物的保护效应高,主要用于保护作物免受农药的药害,增加作物对农药的安全性,提高作物抗逆性,对作物增加产量、提高质量以及增强外观都有显著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含植醋液 农药 解毒剂 | ||
【主权项】:
1、一种含植醋液的农药解毒剂,其特征在于含有植醋液60-90%,农药助剂2-15%,大量元素5-15%,微量元素1-5%,螯合剂3-10%,所述的植醋液为竹醋液、木醋液和/或草醋液,所述的农药助剂为OP-10、NP-10、十二烷基苯磺酸、十二烷基苯硫酸、湿润剂JFC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混合物,所述的大量元素为尿素、磷酸二氢钾和硝酸钾,所述的微量元素为硫酸镁、硫酸亚铁、硫酸锰、硫酸锌、硼砂和钼酸钠,所述的螯合剂为乙二胺四乙酸或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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