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陶瓷制品的超声加香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70655.0 | 申请日: | 2008-0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1411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26 |
发明(设计)人: | 林翔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晋江市国星陶瓷建材有限公司;林翔云 |
主分类号: | C04B41/81 | 分类号: | C04B41/81;C11D9/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松亭 |
地址: | 362000***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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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陶瓷制品的超声加香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把液体香精喷雾或涂抹于陶瓷制品表面或将陶瓷制品浸入香精溶液中;2)在气相或液相的超声氛围中超声处理1~60分钟;3)将陶瓷制品取出沥干或晾干,密封包装保存;所述液体香精的香比强值在100以上,留香值在60以上,香品值在50以上。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采用具有优良香比强值、留香值、香品值的香精配方,将陶瓷制品进行超声处理加香,加香效果好,工艺简单,散香时间长,经过加香处理的陶瓷制品在自然条件下可以留香数月乃至数年。 | ||
搜索关键词: | 陶瓷制品 超声 方法 | ||
【主权项】:
1、陶瓷制品的超声加香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把液体香精喷雾或涂抹于陶瓷制品表面或将陶瓷制品浸入香精溶液中;2)在气相或液相的超声氛围中超声处理1~60分钟;3)将陶瓷制品取出沥干或晾干,密封包装保存;所述液体香精的香比强值在100以上,留香值在60以上,香品值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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