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百香果醋液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73559.1 | 申请日: | 2008-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6942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04 |
发明(设计)人: | 韦裕明;韦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韦裕明;韦浩 |
主分类号: | A23L2/02 | 分类号: | A23L2/02;A23L1/212;A23L1/28;A23L1/29;C12J1/00;C12J1/08 |
代理公司: | 柳州市荣久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张荣玖;李 谨 |
地址: | 545005广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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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百香果醋液,是由3°~6°的酿造白米醋10~20重量份、百香果皮有效成分提取液50~75重量份、百香果肉汁0~30重量份和适量调味糖组成的混合物,所述的百香果皮有效成分提取液是将干百香果皮与水按照:干百香果皮∶水=1重量份∶6~10重量份的比例加水煮2~4次,将各次提取液混合,然后去除杂质得到百香果皮有效成分提取液;本发明的百香果醋液在米醋中加入百香果皮有效成分,充分发挥醋和百香果的功效,具有高效的保健功能;同时保持了百香果色、香、味的纯天然特色,其制作方法使百香果的有效利用率从40%左右提高到90%以上,大大提高了百香果有效成分的利用率,解决了百香果鲜果贮藏的大难题,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 ||
搜索关键词: | 百香果醋液 及其 制作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百香果醋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百香果醋液是由以下组分组成的混合物,该混合物中各组分比例以重量份数计算为:纯酿造米醋 10~20重量份,百香果皮有效成分提取液 50~75重量份,百香果肉汁 0~30重量份,调味糖或甜味剂 0~10重量份;所述纯酿造米醋是酸度为3°~6°的酿造白米醋;所述百香果皮有效成分提取液是将干百香果皮加水通过蒸煮方法提取的汁液;所述百香果肉汁是浓度为15%~35%的百香果肉汁;所述调味糖是白糖或蛋白糖或蜂糖,所述甜味剂是木糖醇或甜叶菊汁或甜蜜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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