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炼油厂中尾气产品的制备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88187.X | 申请日: | 2008-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3276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发明(设计)人: | S·因诺琴齐;C·弗赖塔格;C·布伦阿齐;M·朗;E·库塞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德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F25J3/02 | 分类号: | F25J3/02;B01D53/62;B01D53/2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大军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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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处理主要含有氮气(N2)、一氧化碳(CO)和氢气(H2),还含有其它空气成分如氩气(Ar)和二氧化碳(CO2)、水蒸气和硫化合物的原料(1)的方法和一种执行所述方法的装置。通过净化和气体分馏从原料(1)获得H2产品(13)和/或CO产品(8)和至少另一种含有空气成分的产品(附加产品)(9,10,11)。 | ||
搜索关键词: | 炼油厂 尾气 产品 制备 | ||
【主权项】:
1. 用于处理主要含有氮气(N2)、一氧化碳(CO)和氢气(H2),还含有其它空气成分如氩气(Ar)和二氧化碳(CO2)、水蒸气和硫化合物的原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净化和气体分馏由所述原料获得H2产品和/或CO产品和至少另一种含有空气成分的产品(附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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