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梯的地震监视控制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92691.7 | 申请日: | 2008-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8915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2 |
发明(设计)人: | 三岛浩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电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6B5/00 | 分类号: | B66B5/00;B66B5/02;B66B1/00;B66B3/00;B66B13/14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许玉顺;胡建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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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梯的地震监视控制装置。该电梯的地震监视控制装置的特征在于,包括:电梯通常运行部;P波检测器;管制运行部;S波检测器;电梯运行中止部,当继所述P波检测器检测出初期微动规定等级以上的规定P波之后、所述S波检测器检测出本震规定等级以上的规定S波时,维持中止所述电梯通常运行部进行的电梯通常运行;电梯运行再开始部,自动再开始所述电梯通常运行部进行的电梯通常运行;及通信部,在再次开始所述电梯通常运行时,将表示由所述P波检测器检测出上述规定P波的信息通知给监视中心,并在检测出上述规定S波的时刻,将表示所述S波检测器检测出上述规定S波的信息通知给所述监视中心。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地震 监视 控制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电梯的地震监视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梯通常运行部(9),通常实施使轿厢(5)移动到呼叫所指定的楼层的电梯通常运行;初波检测器(13),检测地震的初波;管制运行部(14),当所述初波检测器检测出初期微动规定等级以上的规定初波时,中止由所述电梯通常运行部进行的电梯通常运行,并实施地震发生时的管制运行;次级波检测器(16),检测地震的次级波;电梯运行中止部(17),当继所述初波检测器检测出上述规定初波之后、所述次级波检测器检测出本震规定等级以上的规定次级波时,维持中止所述电梯通常运行部进行的电梯通常运行;电梯运行再开始部(21),在由所述初波检测器检测出上述规定初波之后一定时间内所述次级波检测器未检测出上述规定次级波的情况下,自动再开始所述电梯通常运行部进行的电梯通常运行;及通信部(23),在再次开始所述电梯通常运行时,将表示由所述初波检测器检测出上述规定初波的信息通知给监视中心(25),并在检测出上述规定次级波的时刻,将表示所述次级波检测器检测出上述规定次级波的信息通知给所述监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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