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提醒系统与提醒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70405.4 | 申请日: | 2008-11-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277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09 |
发明(设计)人: | 林盈孜 | 申请(专利权)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8B21/24 | 分类号: | G08B21/2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蒲迈文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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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提醒系统与提醒方法。提醒系统包括警示器、定时器与读取器。警示器可用以发出具提醒功能的警示。定时器可在预设时间使能警示器。读取器可检测电子标签,作为禁用警示器的依据。如此一来可有效提醒使用者。 | ||
搜索关键词: | 提醒 系统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提醒系统,包括:一警示器,用以发出具提醒功能的警示;一定时器,在一预设时间使能该警示器;以及一第一读取器,检测一第一电子标签,作为禁用该警示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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