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用于操作的握持区的日用品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91097.3 | 申请日: | 2008-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0304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12 |
发明(设计)人: | U·贝克;W·厄特尔;G·卢格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辉柏嘉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43K3/00 | 分类号: | B43K3/00;B43K19/02;B43K19/0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明海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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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日用品,尤其是杆状的书写器具,其具有用于操作的握持区,其中至少在该握持区的一部分上存在个别的从该握持区的表面突出的、构造为单独的部分的由硅橡胶胶料构成的结构。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用于 操作 握持区 日用品 | ||
【主权项】:
1. 日用品、尤其是杆状的书写器具,其具有用于操作的握持区,其中至少在该握持区的一部分表面上存在个别的从所述表面突出的、构造为单独的部分的由硅橡胶胶料构成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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