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时段的字幕单编辑、审查和播出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27209.6 | 申请日: | 2008-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6495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30 |
发明(设计)人: | 卢有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78 | 分类号: | H04N5/278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 11311 | 代理人: | 田明;任晓航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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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于电视台字幕编播技术,具体涉及一种基于时段的字幕单编辑、审查和播出方法。该方法对字幕单采用分时段编辑发送方式,编辑好一个时段就发送审查播出,别的时段可以继续编辑。当某一天正在播出的字幕单需要编辑时,就可以分成时段编辑然后分时段进行发送,从而能够应对边播出边编辑的要求。各时段可以同步进行编辑和发送审查播出,审查也可以分段审查。本发明所提供的方法提高了字幕单编辑和审核效率,增加了播出的灵活性。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时段 字幕 编辑 审查 播出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基于时段的字幕单编辑、审查和播出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将字幕单按时间划分为多个时段;(2)对不同时段的字幕单分别进行编辑;(3)将编辑好的各时段的字幕单发送给审核人员审核;(4)审核人员将审核好的字幕单发送给播控系统;(5)播控系统按时段进行字幕单的拼接,形成要播出的完整字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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