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治疗咳喘的中药丸剂及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31675.1 | 申请日: | 2008-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6690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8 |
发明(设计)人: | 张蓓玲;皇甫云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自力中药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8966 | 分类号: | A61K36/8966;A61K9/20;A61P11/06 |
代理公司: | 西安新思维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韩翎 |
地址: | 710119陕西省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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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治疗咳喘的中药丸剂及制作方法,特点是缓则治其本,标本兼治,因此有别于其它单纯治标的药物。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属于虚寒型咳嗽,气喘者。疗效确切,作用迅速且无任何毒副作用。本发明由下述原料药制成:人参9.02-11.50重量份、川贝母18.05-22.05重量份、芥子30.00-35.80重量份、细辛0.95-1.65重量份、五味子31.20-35.50、蜂蜜0.35-0.60重量份。工艺步骤:芥子等三味加水煎煮两次分别为2小时、1小时;合并煎液,滤过、滤液减压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30-1.35(50℃)的稠膏;人参、川贝母粉碎成细粉,加入稠膏中混匀,干燥,粉碎,过筛,混匀,粉末加炼蜜与适量的水制丸,干燥、打光,即得。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治疗 咳喘 中药 丸剂 制作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治疗咳喘的中药丸剂,其特征在于:由下述原料药制成:人参9.02—11.50重量份、川贝母18.05—22.05重量份、芥子30.00—35.80重量份、细辛0.95—1.65重量份、五味子31.20—35.50、蜂蜜0.35—0.60重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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