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账单发送方法及电视彩信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810241074.9 | 申请日: | 2008-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981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7 |
发明(设计)人: | 苗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025 | 分类号: | H04N7/025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余 刚 |
地址: | 100085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账单发送方法,包括:电视台通过电视彩信向数字电视终端发送账单。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电视彩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视台,用于通过电视彩信向数字电视终端发送账单;数字电视终端,用于接收账单。本发明解决了现有的账单发送方式或者不够及时,或者信息量太少的问题,进而可以在电视彩信系统的基础上,添加账单发送的功能,使得账单通知更加方便、快捷。 | ||
搜索关键词: | 账单 发送 方法 电视 彩信 系统 | ||
【主权项】:
1. 一种账单发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视台通过电视彩信向数字电视终端发送账单。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810241074.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