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活体取样钳的头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33102.3 | 申请日: | 2008-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08268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8 |
发明(设计)人: | 杨润学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润学 |
主分类号: | A61B10/06 | 分类号: | A61B10/06;A61B10/02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维益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凌霄 |
地址: | 213176江苏省常州市武进***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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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在内窥镜下使用的活体取样钳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活体取样钳的头部,具有左钳头、右钳头、左连杆和右连杆,左钳头和右钳头在两者的中部铰接连接,左钳头和右钳头的末端分别有与其钳头一体化的钳头铆钉,左连杆和右连杆的头端分别开设有相应的钳头铆钉孔,左钳头和右连杆铆接连接,右钳头和左连杆铆接连接,左连杆和右连杆末端铰接连接,连杆的孔径部位的壁厚加厚,抛光时不易抛坏;连杆和钢丝绳连接的采用钢丝拉索,其强度和精度都能达到设计要求,质量明显优于现有的连杆型的活体取样钳的头部。解决了现有的连杆型的活体取样钳的头部因结构设计原因存在着钳头末端的铆钉孔易抛坏或抛出裂缝、拉杆容易被拉断的技术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活体 取样 头部 | ||
【主权项】:
1. 一种活体取样钳的头部,具有左钳头(1)、右钳头(2)、左连杆(3)和右连杆(4),左钳头(1)和右钳头(2)在两者的中部铰接连接,左连杆(3)的头端和右钳头(2)的末端铰接连接,右连杆(4)的头端和左钳头(1)的末端铰接连接,左连杆(3)和右连杆(4)末端铰接连接,其特征是:所述的左钳头(1)和右钳头(2)的末端分别有与其钳头一体化的钳头铆钉,左连杆(3)和右连杆(4)的头端分别开设有相应的钳头铆钉孔,左钳头(1)和右连杆(4)通过左钳头(1)的钳头铆钉插入右连杆(4)的钳头铆钉孔中铆接连接在一起,右钳头(2)和左连杆(3)通过右钳头(2)的钳头铆钉插入左连杆(3)的钳头铆钉孔中铆接连接在一起,左连杆(3)和右连杆(4)两者中有一连杆的末端具有与连杆一体化的连杆铆钉、另一连杆的末端相应地开设有连杆铆钉孔,连杆铆钉上套装有钢丝拉索(7),连杆铆钉插入连杆铆钉孔中铆接,将左连杆(3)、右连杆(4)和钢丝拉索(7)连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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