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起重葫芦的吊钩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820041840.2 申请日: 2008-07-17
公开(公告)号: CN201236106Y 公开(公告)日: 2009-05-13
发明(设计)人: 陆颖杰;陆正岳;郁正叶 申请(专利权)人: 常熟市海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主分类号: B66C1/40 分类号: B66C1/40
代理公司: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朱伟军
地址: 21551*** 国省代码: 江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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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种起重葫芦的吊钩,属于起重设施技术领域。包括钩体、筒体和销轴,特点是:还包括有钩体提携装置、超载响应器、一吊绳连接器和一吊轴,筒体为构成有第一、第二腔体的圆筒体,第一、第二腔体间由筒体的内壁所延设的腔体分隔凸台分隔,钩体提携装置设在第二腔体中且与筒体联结,钩体配接在钩体提携装置上,吊轴的下端位于第二腔体内且与钩体提携装置相接触,而吊轴的上端探入到第一腔体中,与吊绳连接器联结,超载响应器套置在吊轴的下端,其中:吊绳连接器的下部构成有一柱形体,该柱形体的外壁上设置有警示标志。优点:能够保障安全,避免事故。
搜索关键词: 起重 葫芦 吊钩
【主权项】:
1、一种起重葫芦的吊钩,它包括钩体(1)、筒体(2)和销轴(3),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钩体提携装置(4)、超载响应器(5)、一吊绳连接器(6)和一吊轴(7),所述的筒体(2)为构成有第一、第二腔体(21、22)的圆筒体,第一、第二腔体(21、22)之间由筒体(2)的内壁所延设的腔体分隔凸台(23)分隔,所述的钩体提携装置(4)设在第二腔体(22)中并且由所述的销轴(3)将钩体提携装置(4)与筒体(2)联结,所述的钩体(1)配接在钩体提携装置(4)上,所述的吊轴(7)的下端位于第二腔体(22)内并且与钩体提携装置(4)相接触,而吊轴(7)的上端探入到第一腔体(21)中,与座落于第一腔体(21)内的所述吊绳连接器(6)联结,所述的超载响应器(5)套置在吊轴(7)的下端,其中:吊绳连接器(6)的下部构成有一用于与所述第一腔体(21)相配合的柱形体(61),并且在该柱形体(61)的外壁上设置有用于揭示超载的警示标志(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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