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平原地区烟花爆竹A级工房防护屏障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52790.8 | 申请日: | 2008-04-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68967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8 |
发明(设计)人: | 罗建社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建社 |
主分类号: | E04H5/02 | 分类号: | E04H5/02;E04H9/00;E04H1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0300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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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厂房爆炸安全防护技术领域,特别是在平原建筑烟花爆竹厂房的安全防护屏障。公开了一种平原地区烟花爆竹A级工房防护屏障,包括厂房、防护屏障,防护屏障根据不同土质采用防护土堤,在防护土堤内挖缺设置厂房地基,厂房前面有主通道、泄爆堤面,厂房后面、侧面有挡爆堤面。施工简单,建设成本低,安全防护性能好,能节约用地,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人的劳动效率,极具推广价值。 | ||
搜索关键词: | 平原 地区 烟花爆竹 工房 防护 屏障 | ||
【主权项】:
1、平原地区烟花爆竹A级工房防护屏障,包括厂房、防护屏障,其特征在于:在平地开沟筑畦,在畦中开挖缺口设置厂房位,厂房前面留有主通道,工房周边建设排水沟,工房对面,即前排土堤的后面设置泄爆坡面,形成厂房后面、侧面的防护土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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