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固定式旋转烟火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53493.5 | 申请日: | 2008-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3320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06 |
发明(设计)人: | 包素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包素霞 |
主分类号: | F42B4/00 | 分类号: | F42B4/00 |
代理公司: | 长沙市融智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颜 勇 |
地址: | 410300湖南省浏阳市***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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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固定式旋转烟火,包括底座、挠性线体以及炮体,所述挠性线体一侧设置于所述底座上,另一侧则设有至少一炮体,所述炮体设于所述挠性线体上,所述炮体设有至少一出火口,当炮体因燃烧形成空气对流效应时,会由所述出火口处产生一反作用力推动炮体,以所述挠性线体为支点产生旋转运动,或者所述炮体藉由固定座轴设于所述挠性线体上,所述炮体因燃烧所产生一反作用力可推动固定座,以沿着所述挠性线体运动,本实用新型具有固定形式且可形成旋转运动或直线运动的固定式旋转烟火,燃放安全,并同时具有旋转或运动的美观效果等特点,适于作为公司庆典,喜庆节日时的燃放观赏烟花。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 旋转 烟火 | ||
【主权项】:
1、一种固定式旋转烟火,其特征在于:一底座,所述底座用以承置各零件;至少一挠性线体,所述挠性线体一侧设置于所述底座上,另一侧则设有至少一炮体;至少一炮体,所述炮体设于所述挠性线体上,所述炮体设有至少一出火口,当炮体因燃烧形成空气对流效应时,会由所述出火口处产生一反作用力推动炮体,以所述挠性线体为支点产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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