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能指示方向的帽子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58757.6 | 申请日: | 2008-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94562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8 |
发明(设计)人: | 傅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傅廷璜;陈爱谊;傅祥 |
主分类号: | A42B1/24 | 分类号: | A42B1/2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431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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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能指示方向的帽子。在它的帽冠和帽舌上,通过连接装置安装有方向指示器,方向指示器上装有发光元件,利用手动和声光电相结合的方法,使戴帽人在车水马龙的地方快速转弯,比如骑自行车左转弯时,能事先方便又醒目地指示出转弯的方向,从而为人们增加了交通安全保障。帽舌可以左右延伸或伸缩等,也是一些新花样,都特别适用于青少年。 | ||
搜索关键词: | 指示 方向 帽子 | ||
【主权项】:
1.能指示方向的帽子,包括帽冠、帽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帽冠和帽舌上,通过连接装置安装有方向指示器,方向指示器也可以直接由帽冠和帽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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