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显示器底托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41738.X | 申请日: | 2008-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46584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7 |
发明(设计)人: | 邸海滨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三星电子显示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14 | 分类号: | F16M11/14;H04N5/64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英兰 |
地址: | 300385天津市***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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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显示器底托,包括底盘和其上连接设有的底托支架;所述底托支架上设有与其扣合的支架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托支架上部对应设有凸台,与支架帽上对应设有的条形定位孔转动配合,限定转动角度;所述底托支架与支架帽之间设有橡胶垫,三者之间紧配合产生摩擦力,使显示器在前后倾各个角度能够保持稳定状态。所述橡胶垫与底托支架和支架帽的形状相吻合。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性能可靠,可根据需要随意调整显示器的角度,使用方便,应用广泛。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器 | ||
【主权项】:
1、一种显示器底托,包括底盘和其上连接设有的底托支架;所述底托支架上设有与其扣合的支架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托支架上部对应设有凸台,与支架帽上对应设有的条形定位孔转动配合,所述底托支架与支架帽之间设有橡胶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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