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气灶用火管水壶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81109.X | 申请日: | 2008-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0839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发明(设计)人: | 陈子春;陈晓斌;陈晓征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子春 |
主分类号: | A47J27/21 | 分类号: | A47J27/2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63000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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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水壶,具体地说是一种燃气灶用火管水壶。它包括壶体,壶体底面设有凹槽,该凹槽上均布有向壶体内部空间延伸的引火管,该引火管的另一端与置于壶体内的主火管相通,该主火管的一端从壶体的上端部伸出并与壶体外部空间相通。采用上述方案的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引火管增加了受热面积,利于促进水的循环,使热源热能充分被水壶内的水所吸收,提高了热效率。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灶 用火管 水壶 | ||
【主权项】:
1、一种燃气灶用火管水壶,包括壶体,壶体底面设有凹槽,其特征在于:该凹槽上均布有向壶体内部空间延伸的引火管,该引火管的另一端与置于壶体内的主火管相通,该主火管的一端从壶体的上端部伸出并与壶体外部空间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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