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内燃机液冷消声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87617.9 | 申请日: | 2008-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46208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7 |
发明(设计)人: | 王怀杰;张军刚;唐建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吉美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7/08 | 分类号: | F01N7/08;F01N3/04;F01N1/04 |
代理公司: | 济南鲁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长义;崔民海 |
地址: | 250101山东省济***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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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内燃机液冷消声器,其特征在于进气管(1)、排气管(2)、消声孔(3)、一级消声室(4)、共振消声室(5)及二级消声室(6)设置在一水套(7)内,水套(7)上设有进水管(8)和排水管(9),一级消声室(4)、共振消声室(5)及二级消声室(6)的室壁上设有吸音棉(10),吸音棉(10)外设置穿孔板(11),本实用新型利用液冷内燃机的冷却液对消声器或排气管中的废气进行冷却降温,降低废气膨胀压力和振动强度,联合消声器的扩张、共振和干涉效果,实现内燃机的排气降噪,降噪效果显著,功率损耗小,特别适用于要求低噪声的场合使用。 | ||
搜索关键词: | 内燃机 消声器 | ||
【主权项】:
1、一种内燃机液冷消声器,包括有进气管(1)、排气管(2)、消声孔(3)、一级消声室(4)、共振消声室(5)及二级消声室(6),其特征在于进气管(1)、排气管(2)、消声孔(3)、一级消声室(4)、共振消声室(5)及二级消声室(6)设置在一水套(7)内,水套(7)上设有进水管(8)和排水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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