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化妆品的除臭无效
申请号: | 200880005879.1 | 申请日: | 2008-0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1671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30 |
发明(设计)人: | 杨琳;G·沙菲尔;A·利普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Q19/00 | 分类号: | A61Q19/00;A61K8/26;A61K8/36;A61K8/891;A61K8/37;A61K8/34;A61K8/39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段晓玲;郭文洁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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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描述了无臭味的皮肤护理组合物。该皮肤护理组合物在可吸附溶剂-不溶性颗粒配合物中含有可吸附溶剂和不溶性颗粒。该配合物适于吸附具有臭味的成分从而给出不具有例如由共轭亚油酸的氧化所产生的那些令人讨厌的气味的皮肤护理组合物。 | ||
搜索关键词: | 化妆品 除臭 | ||
【主权项】:
1.用于皮肤护理组合物中除臭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用具有臭味的组分或能够分解产生具有臭味的组分的成分配制皮肤护理组合物;和(b)在皮肤护理组合物中引入不溶性颗粒和可吸附溶剂,所述具有臭味的组分是在可吸附溶剂-不溶性颗粒配合物中适于氢键联接至所述不溶性颗粒和/或被所述可吸附溶剂清除的组分,其中所述不溶性颗粒的表面积为75-3500m2/g,且所述可吸附溶剂与所述具有臭味的组分的溶解度参数差距Ra小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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