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点燃气体放电灯的方法和点火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18279.6 | 申请日: | 2008-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786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03 |
发明(设计)人: | J·L·V·亨德里克斯;G·德比克拉尔;S·A·M·格登斯;R·范杭斯库滕;J·C·O·马萨奇;G·普罗思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B41/288 | 分类号: | H05B41/28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龚海军;谭祐祥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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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点燃气体放电灯(2)的方法包括首先施加具有相对较低的幅度的多个高电压点火脉冲并且随后施加具有相对较高的幅度的高电压点火脉冲的步骤。从产生低幅度点火脉冲切换到产生高幅度点火脉冲可以根据对低幅度点火脉冲进行计数或者根据对在其期间产生低幅度点火脉冲的时段的持续时间进行监控来完成。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点燃 气体放电灯 方法 点火器 | ||
【主权项】:
点燃气体放电灯(2)的方法,该方法包括首先施加具有相对较低的幅度的高电压点火脉冲并且随后施加具有相对较高的幅度的高电压点火脉冲的步骤,其中初始时施加具有相对较低的幅度的多个高电压点火脉冲,之后施加具有相对较高的幅度的高电压点火脉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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