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花生田复合除草剂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14236.X | 申请日: | 2009-0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8530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发明(设计)人: | 高宗军;李美;高兴祥;郭晓;崔海兰;张宏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01N31/14 | 分类号: | A01N31/14;A01N35/06;A01P1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0100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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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花生田复合除草剂,本发明涉及一种花生田复合除草剂,属于农药领域。各组分及其重量百分比分别为:乳氟禾草灵1%~40%,烯草酮1%~40%,乳化剂2%~18%,溶剂2%~96%。本发明的复合除草剂于花生田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使用,可有效防除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与乳氟禾草灵和烯草酮单独使用相比,可以扩大杀草谱、提高除草活性、增加花生产量、降低用药成本。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花生 复合 除草剂 | ||
【主权项】:
1. 一种花生田复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以乳氟禾草灵和烯草酮为有效成分,加乳化剂和溶剂加工而成,各组分及其重量百分比为:乳氟禾草灵1%~40%,烯草酮1%~40%,乳化剂2%~18%,溶剂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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