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溶剂法制备化纤用浆粕的工艺及制备的浆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15147.7 | 申请日: | 2009-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494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17 |
发明(设计)人: | 田素峰;王乐军;刘建华;王东;吴亚红;马峰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1D1/02 | 分类号: | D01D1/02;D01C1/00 |
代理公司: | 潍坊正信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纪辰 |
地址: | 261100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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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溶剂法制浆及其制造的化纤用浆粕,所述方法是以短绒棉、麻的任何一种或二种的混合物为原料生产浆粕的,采用一次式溶剂蒸煮,其蒸煮溶剂为乙醇,溶剂的加入量为绝干棉短绒、麻重量的10~50%,蒸煮助剂为绝干棉短绒、麻重量的0.05~5%,液比为1∶2.5~8,之后浆经过包括打浆、氯碱化、漂白、浓缩和抄浆步骤后制得成品化纤用浆粕;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对棉短绒、麻等进行备料预处理,并采用一次式碱法蒸煮,对蒸煮条件、漂白条件进行改进,可以得到一种纤维素含量高,戊糖、灰份等杂质含量较低的浆粕。 | ||
搜索关键词: | 溶剂 法制 化纤 浆粕 工艺 制备 | ||
【主权项】:
1.溶剂法制备化纤用浆粕的工艺,其特征在于:以棉短绒和麻中的一种或两种为原料,采用一次式溶剂蒸煮,蒸煮溶剂为乙醇,蒸煮液配制为溶剂相对绝干原料重量的10~50%,蒸煮助剂相对绝干原料重量的0.05~5%,液比为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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