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展示柜用灯箱端档与灯箱上、下支架的连接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15402.8 | 申请日: | 2009-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6112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21 |
发明(设计)人: | 王慧慧;高彬;李晓贺;徐玉峰;汪允华;程贵亮;王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15/01 | 分类号: | F21V15/01;A47F11/10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连君 |
地址: | 266510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展示柜用灯箱端档与灯箱上、下支架的连接结构,该连接结构包括均采用塑料制成的灯箱端档、上支架和下支架。上支架、下支架分别采用插接方式与灯箱端档连接。灯箱端档上设置有一对上、下凸部,上凸部与上支架的上凹部连接,下凸部与下支架的下凹部连接。此种连接结构中灯箱端档与上支架、下支架采用插接方式连接,连接方便、快捷。 | ||
搜索关键词: | 展示 灯箱 支架 连接 结构 | ||
【主权项】:
1、展示柜用灯箱端档与灯箱上、下支架的连接结构,包括灯箱端档、上支架和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支架、下支架分别采用插接方式与灯箱端档连接。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910015402.8/,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