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删除已发送短信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22827.1 | 申请日: | 2009-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0925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8 |
发明(设计)人: | 刘琨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华达(西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12 | 分类号: | H04W4/12;H04W4/16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邦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61211 | 代理人: | 王少文 |
地址: | 710119 陕西省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删除已发送短信的方法,发送者发送符合回收请求格式的回收请求短信到移动通信系统端;收到回收请求短信后,判断该回收请求短信是否符合回收请求格式;若符合回收请求格式则移动通信系统端提取回收请求短信内容并根据该回收请求短信发送符合回收条件的删除短信信号到该接收端移动电话;若不符合回收请求格式则移动通信系统端将其视为普通短信处理;收到符合回收条件的删除短信信号后在接收端移动电话中搜索是否有符合回收条件且处于未阅读状态的误发短信;若有则接收端移动电话删除误发短信;若无则接收端移动电话不做任何处理。本发明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短信误发后不能删除所误发短信的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可删除已发送短信的方法。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删除 发送 短信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删除已发送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步骤1]发送者发送符合回收请求格式的回收请求短信到移动通信系统端(S1),其中移动通信系统端具有删除发送端移动电话所发送短信的权限;步骤2]移动通信系统端收到回收请求短信后,判断该回收请求短信是否符合回收请求格式(S2);步骤3]若符合回收请求格式则移动通信系统端提取回收请求短信内容并根据该回收请求短信发送符合回收条件的删除短信信号到该接收端移动电话(S3);若不符合回收请求格式则移动通信系统端将其视为普通短信处理(S4);步骤4]接收端移动电话收到符合回收条件的删除短信信号后在接收端移动电话中搜索是否有符合回收条件且处于未阅读状态的误发短信(S5);步骤5]若有则接收端移动电话删除误发短信(S6);若无则接收端移动电话不做任何处理(S7)。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英华达(西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英华达(西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910022827.1/,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图像形成装置、图像形成方法和处理盒
- 下一篇:投影型图像显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