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数字物权证的电子合同运营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58772.X | 申请日: | 2009-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1028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19 |
发明(设计)人: | 戚建淮;郑伟范;王明文;刘智;陈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硅创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成都惠迪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梁 田 |
地址: | 610041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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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数字物权证的电子合同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主要由用于资金管理的银行系统,对电子合同进行签认、管理和监督的运营方系统,作为电子合同的主体和发起者的买方系统,提供商品运输的物流方系统,以及作为电子合同的客体和商品提供者的卖方系统组成。本发明在电子合同运营过程中首次引入了数字物权证,由于该数字物权证具有唯一的物权证编号、商品债权债务关系变更记录、整个电子交易过程中买方、卖方及运营方的数字签名,因此能够唯一标识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物权证的生成、颁发、撤销和转移为电子合同交易过程商品物权关系的归属提供全程的跟踪和监督,明确电子交易过程中债权债务关系的归属。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数字 物权证 电子 合同 运营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基于数字物权证的电子合同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主要由用于资金管理的银行系统(11),对电子合同进行签认、管理和监督的运营方系统(12),作为电子合同的主体和发起者的买方系统(14),提供商品运输的物流方系统(15),以及作为电子合同的客体和商品提供者的卖方系统(13)组成;所述运营方系统(12)通过网络分别与买方系统(14)、物流方系统(15)、卖方系统(13)及银行系统(11)相连,物流方系统(15)通过网络分别与买方系统(14)和卖方系统(13)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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