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能够去除毛皮制品中残留甲醛的毛皮鞣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69730.6 | 申请日: | 2009-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1377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30 |
发明(设计)人: | 何玉祥;张瑾;赵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雄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4C3/32 | 分类号: | C14C3/32 |
代理公司: | 天津才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庞学欣 |
地址: | 300405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能够去除毛皮制品中残留甲醛的毛皮鞣制方法。该毛皮鞣制方法是在目前本行业常用的毛皮鞣制方法中鞣制工序后添加了酸洗、氧洗及去除鞣制过程中残留在生皮中的甲醛的工序,利用作为还原剂的保险粉、有氧化作用的双氧水与甲醛的反应和亚硫酸钠与甲醛的亲核反应来改变甲醛的分子结构,从而使甲醛变性而去除游离甲醛。所制成的毛皮制品中游离甲醛含量<20ppm,因此不仅可以满足国家标准,而且还能够减少对操作人员的身体伤害和环境污染。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能够 去除 毛皮 制品 残留 甲醛 鞣制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能够去除毛皮制品中残留甲醛的毛皮鞣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能够去除毛皮制品中残留甲醛的毛皮鞣制方法包括按顺序进行的下列步骤:1)首先按照本行业目前通用的分级、浸水、回鲜、洗皮、再浸水、回鲜、去肉、脱脂、软化、浸酸和鞣制对生皮逐项进行处理;2)在35-45℃的温度下,将上述经过鞣制的毛皮加入到浓度为0.5-1.2g/L的硫酸溶液中进行酸洗,时间为2小时,然后出皮甩水;3)在55℃的温度下,将上述酸洗后的毛皮加入到由加入量为6-15ml/L的双氧水和0.8-1.5ml/L氨水组成的溶液中进行氧洗,时间为4-7小时,然后出皮甩水;4)在45℃的温度下,将上述经过氧洗处理的毛皮浸于由加入量为4-10g/L作为还原剂的保险粉、6-8g/L的亚硫酸钠和0.2-0.5g/L作为渗透剂的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组成的溶液中以去除鞣制过程中残留在毛皮中的甲醛,处理时间为14-16小时,然后在出皮前2小时加入甲酸,直至将溶液的pH值调至3.5±0.2,同时控制出皮前溶液的pH值稳定在4.5-5.0,之后出皮,控水;5)最后按照本行业目前通用的水洗、湿磨皮板、干燥、挂网、回潮、温水均匀喷皮板、伸展、烫毛,干拉、刷甲酸、酒精和光亮剂,烫毛、梳毛、刷甲酸、酒精和光亮剂,烫毛、磨板、除尘和整理工艺对上述已去除甲醛的毛皮逐项进行处理即可制成合格的毛皮制品。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市雄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天津市雄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910069730.6/,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