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钢水脱氧改质剂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04543.7 | 申请日: | 2009-08-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292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20 |
发明(设计)人: | 李恒瑞;唐萍;帅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科健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C7/06 | 分类号: | C21C7/06 |
代理公司: |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晓兵;李玉盛 |
地址: | 400044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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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钢水脱氧改质剂,包括如下重量百分比的组分:金属铝粒:重量百分比为10~60%;铝酸钙精炼剂:重量百分比为35~80%;添加剂CaCO3:1~20%;铝酸钙精炼剂由Al2O3和CaO组成,Al2O3与CaO之间的重量百分比在0.8~3.5∶1~4.5之间。本发明的钢水脱氧改质剂,其作为脱氧改质剂解决了其焊条钢生产的水口结瘤问题,作为顶渣改质剂用于出钢过程钢包顶渣改质,及LF造白渣脱氧脱硫,解决了薄板坯连铸连轧低[Si]、低[C]钢的生产;采用无水结合剂压制成型工艺进行生产,产品呈椭球状,强度好,能够满足高位料仓的进料要求;不含游离CaO、CaC2等易吸潮物质,储存时间长;产品不含氟化物,有利于环境保护。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钢水 脱氧 改质剂 | ||
【主权项】:
1、一种钢水脱氧改质剂,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重量百分比的组分:金属铝粒:重量百分比为10~60%;铝酸钙精炼剂:重量百分比为35~80%;添加剂CaCO3:重量百分比为1~20%;所述铝酸钙精炼剂由Al2O3和CaO组成,Al2O3与CaO之间的重量百分比在0.8~3.5∶1~4.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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